ok的阿,我已經愛上了我自己。
不想多說什麼,不想補日記,沒必要勉強自己做什麼事情,我喜歡上自己。帶點驕傲,目中無人的走著,覺得自己實在很正,很有個性!路人看我,隨你阿,也許是愛上了我!
和老哥吃晚餐的時候喝了有加了白蘭地和whisky的茶,酷,就開始不正常了。
酒,還是晚上喝才有感覺。
瘋狂的帶著微醺酒意,從師大騎腳踏車回台大,輕飄飄的,還好啦,反正我本來就會蛇行嘛!
原來微醺的自己這麼酷,老哥說我話變多了,還開始胡言亂語,含糊不清。
聽著OrangeRange的歌,很想跟著搖擺著。
回到家吹頭髮的時候,唱著1976的star,翻些不懂的書,然後假裝喜歡!
80年代,一直旋轉,別停下來!
自己似乎也沾染了一些驕傲的氣息,自己,也是很重要的。我沒有必要為別人想太多,要任性一點,囂張一點。這樣也蠻好的。
和老哥吃晚餐的時候喝了有加了白蘭地和whisky的茶,酷,就開始不正常了。
酒,還是晚上喝才有感覺。
瘋狂的帶著微醺酒意,從師大騎腳踏車回台大,輕飄飄的,還好啦,反正我本來就會蛇行嘛!
原來微醺的自己這麼酷,老哥說我話變多了,還開始胡言亂語,含糊不清。
聽著OrangeRange的歌,很想跟著搖擺著。
回到家吹頭髮的時候,唱著1976的star,翻些不懂的書,然後假裝喜歡!
80年代,一直旋轉,別停下來!
自己似乎也沾染了一些驕傲的氣息,自己,也是很重要的。我沒有必要為別人想太多,要任性一點,囂張一點。這樣也蠻好的。


2 Comments:
At 12:05 上午,
Exshow C. said…
哇靠
這真的是個自戀狂的日記吧
At 8:12 下午,
arkasha said…
哦,我被說是個自戀狂了!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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